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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还用承担担保责任吗?

添加时间:2017年3月10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分为不同的情况:

  1、如果所担保的主合同是有效的,而仅是担保合同无效的:

  1)债权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债权人、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的:

  1)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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