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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火眼金睛识别真假律师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Tags: 法律,执业证,当事人,司法,诉讼   http://www.dlhtlaw.com/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案例:李先生因为一个债务纠纷,经朋友介绍聘请了一位律师。这个律师跟他见面以后,炫耀自己执业多年、办案经验丰富,同时跟他说在司法机关有多么熟悉的关系。李先生信以为真,当即就委托了他。当李先生拿着这位律师写的诉状到法院立案的时候,法院却告诉他,这个诉状写的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也是风马牛不相及,不能立案。李先生听了很恼火,马上跑到这个律师所称的律师事务所,结果一了解,这个人根本不是律师,而是律师所的一般工作人员。 

  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蓬勃发展,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增砖添瓦,为我国的法治进程大大给力,但其中也充斥着一些不懂法律、不具有律师资格的“黑律师”、“假律师”以及“类律师”。日常生活中,当事人或多或少被一些法律问题所困扰,需要聘请一位认真负责、法律基础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如果这个律师是“黑律师”、“假律师”或者“类律师”,不具有律师从业资格,不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或者没有职业道德,没有职业操守,那么当事人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几千或者数万的律师费,最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诉讼目标无法实现,个人权利丧失殆尽,诉讼良机一再错失,当事人追悔莫及。

  一、什么是真律师只有具备了下面介绍的这些全部的条件,才是一个符合法律规定能够独立执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真正的律师。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1、要取得律师执业资格,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注意:不是“执业”)。

  2、要经历“实习律师”阶段。取得了司法职业资格只是取得了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的资格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以后,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个阶段被称为“实习律师”, 司法机关要颁发律师实习证。在这个证件上,有很显眼的一句话“持此证件者,不得独立承担法律业务”,因此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只能配合律师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而不能单独地承办法律业务。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案例:有一个企业因为一个经济纠纷案件,跟另外一个企业打官司,结果一审败诉了。经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这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了一名律师来为他担任二审的代理人,经过法院审理,二审也败诉了,这个单位发现在二审的法律文书上写明:代理人实习律师XXX。他们向有关部门咨询得知:根据法律规定,实习律师不能单独承办法律业务。这个单位就把这位实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所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他们退还律师费,而且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3、实习满一年后,才能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获得批准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在这个证件上,有律师执业证的编号、律师照片、本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等信息。这时,他才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名副其实的、可以单独承办法律业务的律师。 
  4、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要求和律师法的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在从业期间,每年还要年检注册,司法行政机关要对他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国家规定了这样一些制度,目的是保证律师能具有专业水平,能够遵守相关约束,能够为你提供所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

  二、慧眼识别黑律师假律师

  “假律师” ,也被老百姓称为“黑律师”,是指未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非法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黑律师”、“假律师”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不具有律师执业证,他们没有经历正规专业法律知识的考核,对于很多案件,往往是一知半解。一旦委托人聘请了一个“黑律师”,在诉讼过程当中获得法律服务的效果可想而知。

  没有律师事务所对“黑律师”进行日常的管理,更没有司法行政机关对他进行日常的监督,所以他们无法提供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黑律师”因为不具有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行踪不定,所以一旦造成危害,当事人可能会出现投诉无门等情况。比如,很多当事人处于对所谓“律师”的信任,将证据原件委托他们代为保存,竟然出现原件丢失导致诉讼失败或者开庭之日他们并未到庭的情况。等到当事人醒悟,可能为时已晚,甚至根本就查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属于非法执业活动,根据《律师法》规定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实习律师”类似于“实习医生”,虽然他们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不能等同于我们所说的“黑律师”、“假律师”,但由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不能单独地承办法律业务,只能配合律师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不能接受委托办理案件,其代理的法律业务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当事人在接到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实习律师”时,有权拒绝。

  (一)“黑律师”的一般表现:

   1、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黑律师”往往不会将“律师事务所”的字样明示在营业场所,因为这样会遭到律师行政管理部门的清理。一般是以XX咨询所、XX服务所、XX律师办公室等字样含糊表示。我们所聘请的正式律师,也即是法律上所说的社会律师,唯一的执业机构只能是律师事务所。

   2、工作人员少。“黑律师”很少出现很多人集中在一个办公场所的情况。因为“黑律师”本身就是从事非法法律服务的人,所以就必然存在工作场所隐蔽、工作人员稀少的情况,一般就是一个办公室零星几个人的情况。

   3、喜欢打包票。因为绝大多数的“黑律师”缺乏扎实的法律功底,所以为招揽生意,他们会给予当事人必然会胜诉的感觉。实际上,胜诉与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是息息相关的。如果一个人在未充分询问证据或者事实的前提下,只是粗略的听取情况大概之后就作出类似保证的,那大多是信口开河的“黑律师”了。

   4、以各种借口拒绝出示“律师执业证”,以名片或广告代替执业身份。“黑律师”的名片上大多也印有律师、法律顾问、咨询师等等诱人的字样,但是一旦当事人要看看执业证或者其他相关证件的时候,他们都会谎称未带,丢失等理由拒绝出示。对于一个真的律师来说,律师执业证就是生命,特别在出外办案或在工作场所时必然会随身携带。

  (二)识别“黑律师”的简单方法:

  1、因为正式的律师都在一个行政辖区的律师协会登记在案,所以在网上可以清楚地查阅到他们的身份信息。通过网页上的相关查询渠道,输入姓名就能对其身份做到一目了然。

  2、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切勿相信丢失、未带等简单理由。

  3、签署委托书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若没有,或记载的信息只有受托人的身份证上的信息,那么此人只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代理案件,必然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4 、辖区内的律师收费都用同一的标准(网上查询可知),如果不符合标准,那么多半是“黑律师”。他们往往以极其低廉的预付费用为诱饵,让贪小便宜的当事人上当受骗。

  三、了解与律师相似的类律师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我国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中除律师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或经考核取得资格,符合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执业条件,经申请并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在一个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他们目前也是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其称谓叫“法律工作者”或“基层法律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律师,有时当事人习惯称其为律师,这是不准确的,也是错误的称谓!但也不可称其为“假律师”! 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区别在于: 
  1、定义区别: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一般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领取“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在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基层)法律工作者是指符合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批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在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2、业务范围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得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外,其它业务范围与执业律师范围区别不大,但律师业务范围较之相对广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发文明确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止办理见证业务。 
  3、准入条件的区别,: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工作者执业,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只需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从学历等准入条件和程序及业务范围等方面要求来看,执业律师的要求严格性远高于基层法律工作者, 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且法律服务领域正在逐步融入国际大环境,真正适应法律服务规则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市场体制和秩序也有待进一步规范,至少在目前我国初级发展阶段和广大农村暂时还是有基层法律服务业存在的必要。
  (二)公民代理人

  公民代理诉讼是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担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的一种活动。

  公民诉讼代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中专业律师在数量上不能满足需求的现状。由于公民代理人一般都是当事人的亲朋邻友,进行诉讼代理也比较方便,同时这种关系也有助于通过案件的审理起到教育周围人群以及宣传法制的作用。因此,公民诉讼代理的存在缓解了诉讼当事人对于诉讼帮助的需求矛盾。但在现实中,一些具备简单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员,以公民代理人身份办理法律事务,对当事人自称“律师”,由于公民代理人不像律师那样享有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和会见权,在诉讼中的限制较多,并不能提供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而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代理不得收取费用。

  四、四招教你识别真假律师,确保获得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

  1、不要轻信名片。有的人印了大把名片,逢人就发,自称律师。万一有事,按名片找他代理,极有可能请到了假律师。当然,你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他的真伪。

  2、不要到律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唯一机构。因此,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所、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等相似机构中都不可能有律师,如这些机构中的任何人自称是律师,则绝对是假律师。不在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更不可能存在。

  3、不要认为律师事务所的全部工作人员都是律师。律师事务所除律师外,还有实习律师以及律师助理、秘书、财务人员、接待人员等后勤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实习律师不能独自办案,律师事务所的后勤工作人员也不能以律师名义办案。

  4、请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平时不着制服,只在法庭开庭时才穿律师袍。因此,从外表很难识别一个人是不是律师。如不是熟人,想核查一个人是不是律师,可以要求他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是律师的工作证。律师执业证为横开本,印制精美,上面有律师本人相片,身份证和执业证号码,加盖司法厅钢印,还有每年的年审章。律师执业证一般律师都会随身携带。如果没有律师执业证,请不要轻信他是律师。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云南(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135087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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