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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担保

添加时间:2015年6月15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什么是留置担保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如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接规定交付运费或其他费用时,承运人即可对承运货物取得留置权等。留置设定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占有留置物的权利。当规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不得滥用留置权。留置具有以下特点: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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