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效力

马培杰律师文集合同新闻合同终止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范本合同法规合同保全合同订立合同义务合同诉讼合同履行合同违约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添加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意味着,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但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案例
  张某原是某公司的经营部部长,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这是因为张某是名牌大学毕业,立志做管理人才,公司为了留住他,答应了这些条件。合同约定的初衷也是如此。
  最近,公司换了新经理。新经理上任后不久,认为张某工作方法有问题,不合适从事管理工作,于是,在没跟张某商量的情况下,便以书面形式通知张某变动工作岗位,将张某调离经营部到另外一个部门担任领班。
  张某不服,拿出合同来与公司争辩。要求恢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原工作岗位。他理直气壮地对经理说"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是任经营部部长,现你没有与我协商,就单方面改变合同的约定,是无效的,我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经理则说道"你是本公司的职工,当然要以单位利益为重,服从单位的安排。我们要变动你的工作岗位,是理所当然的,你应当遵从。"
  律师提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的内容是很广泛的,既可以是工作内容的变更,也可以是合同期限的变更、劳动报酬的变更等。当事人既可以对一个条款变更,也可以同时对几个条款变更。简言之,合同的变更就是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取代原合同内容,成为当事人履行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产物,因此,劳动合同变更也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合同一经订立,就有强制性,要严格遵守,而不应该随意变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若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任意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对方没有约束力,而且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不受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限制。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
  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对涉及劳动合同的所有问题都有预见性地做出明确约定,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就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调整;另外,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不同的人为或自然的原因,使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从而使合同变更成为必要。当然,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合同的效力只限于经过变更的合同条款,未变更的合同内容仍然有效,仍应依法全部履行。同时,变更合同也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在变更协议中,指明对哪些条款变更,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后的合同生效日期等。
  上述案例是典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制定的。案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均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在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要想变更合同内容,均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很显然,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单方面变动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行为是无效的。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