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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承运人在移交伤亡旅客后还有什么义务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14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在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四份,分别是一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另两份由所属单位签注意见后。
  客运记录应于3日内报主管分局及有关分局各一份,连同旅客随身携带品清单及证实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区间停车处理时就近车站)处理,受理站不得拒绝。
  如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3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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