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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
  附条件合同特征
  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特征有: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如“若将此屋买给丙,则租给你” 。
  条件的两类:
  ①生效条件(延缓条件):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②解除条件(消灭条件):决定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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