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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30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有权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由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所决定的。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直接向保证人行使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必须是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债务;第二,债权人的这一请求权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行使;第三,债权人的这一请求权限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对于债权人超出保证保证范围的请求,保证人有权拒绝,法律也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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