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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后,产生什么样的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30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分两种情况:
  (1)债权人和企业法人都有过错的,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和企业法人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包括两层的含义:其一,债权人和企业法人都应承担民事责任;其二,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定根据在于各自对造成保证合同无效部分无效的过错程度。
  (2)债权人没有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保证合同无效部分无效产生的是民事责任而非保证责任;在债权人没有过错时,企业法人承担的也是民事责任。当然对于保证合同部分无效的,就其中的有效部分,企业法人仍然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对无效部分,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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