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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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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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对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合同法》中第117条第2款做出了明确界定,即“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合同中,通常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一般应规定的内容有: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即哪些属于不可抗力。具体来说,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各国合同法一般均予以承认;但对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社会事件的范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实践中,主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哪些社会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合同法仅规定要“及时”通知,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具体的期限。
3、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机构。
4、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