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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怎么处理

添加时间:2018年1月18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所谓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交付给另一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买房时若出现违约情况,定金有多种处理方法。

  1.若因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不论认购书中是否规定定金的处理方法,属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买卖双方因对预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3.若因卖方没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因此所受到的其他损失。   4.卖方虽未将认购书中所确定的房子转售他人,但对于认购书中的主要条款如价格、面积、付款方式等进行修改,导致买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认购书中标明“卖方保留修改上述房价在计算方面的错误或疏漏的权利,正式房价将在正式预售合同中列明”或“房子位置、面积以正式合同为准”,其主要条款不确定,合同不能成立,卖方应将依认购书取得的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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