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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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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现行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本金金额的年9.045(按照逾期1年内计算,每日为0.02478)。
  与计算标准相关的法条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2日)》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2、200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3、2006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贷款利率“1→3年:年6.03,3→5年:年6.12,5年以上:年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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