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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6年8月25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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