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纠纷
马培杰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
合同法规
合同保全
合同订立
合同义务
合同诉讼
合同履行
合同违约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
添加时间:
2016年5月9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
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
买卖合同范本
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
2.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
3.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4.深圳租赁合同一年的税是多少
5.中英文聘请外籍教师合 同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