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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合同双方因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者因为自己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调解书约束的人。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当事人,必须由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民事诉讼,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有以下特征:
  1、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不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的,不是诉讼当事人。这里的“自己”,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争议的权益属于自己的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没有这种关系而参与诉讼的人,不是诉讼当事人。
  3、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书一旦生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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