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效力
马培杰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
合同法规
合同保全
合同订立
合同义务
合同诉讼
合同履行
合同违约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合同必须签字并且盖章以后才有效么?
添加时间:
2013年10月30日
来源:
大理合同律师
http://www.dlhtlaw.com/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2.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形
3.合同确认书的法律效力 ?
4.附期限合同的规定
5.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